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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見你內心的勇敢,正在一點一滴,持續長出來


我的年齡即將奔四,如果你我年齡相仿,應該都記得曾經轟動一時,發生在1993的社會新聞:鄧如雯殺夫案,因為長期受到家庭暴力。細節我不贅述,大家可以自行google。

這個刑事案件最後被判刑三年,並促成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於1998年立法通過,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有《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民法保護令》的國家。

我想說的是,委屈、隱忍及壓抑到了最後,終究爆發,透過最決斷的方式結束掉痛苦,同時卻也要背上刑事責任。

「維持」婚姻並不難,只要不踏入戶政事務所,婚姻二字就能存在。「維持」婚姻假象,也不難,就算長年被暴力相待,或者伴侶劈腿成性,只要嘴巴關緊,旁人也不一定能看出來。

然而,如果有一天受了委屈的一方 (無論是遭遇伴侶反覆出軌、家暴、幫對方背負龐大債務....等) 終於想要分道揚鑣,會面臨什麼難題或處境呢?家人及朋友又會是怎麼看待呢?

家人及朋友不一定知道你三年前、五年前甚至十年前受的委屈,或者也不明白「這些年」其實都在受委屈,都活在痛苦裡,只是你捨不得父母傷心,不願意他們年紀一大把還在為你操心;還有很多婚姻內的細節,難以啟齒,人人都愛面子,誰不愛面子?所以乾脆不對外人提。

當親友看到你此時想離婚,而剛好也發生在此時此刻的事件是「你遇到真正善待你,對你好的人」時,反而是你成了背叛婚姻的罪人。

又或者多年後「你終於再也忍受不了」、「剛好有了機會,你可以到外地工作」、「孩子上大學了」、「你想出國深造」等各式各樣的理由......你終於發現,這幾年的痛苦關係 (或假面婚姻),沒有繼續硬撐的必要了。提出離婚的你,卻成了旁人眼裡無情無義的人。

這時的你百口莫辯。是啊!證據都沒留下來。應該說,很多精神暴力,都不會有證據。

我想說的是,婚姻裡面有太多細節不足為外人道,有太多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的因素交雜其中,在時間軸上交錯發生,複雜得不得了。就算是親近的家人朋友,可能也只知道一半的面貌。

能夠和平落幕,互相祝福的,需要「雙方」很大的智慧及慈悲。而「智慧」與「慈悲」往往不是一瞬間就長出來的,都是持續地長年積累。

那麼積累出智慧與慈悲之前呢?跟所有人一樣,都是舉步維艱,只是我們都只看到了結果,而看不到他們匍匐前進,掙扎痛苦還有努力的過程。

無論你處在哪個階段,是深陷泥沼裡,正在跨出來,還是已經跨出來了,都別忘了看見你內心的勇敢,正在一點一滴,持續長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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